提議者 提議
檢核未通過
軍公教年金這樣改就不破產
皆大歡喜
簡單的觀念是收入少於支出當然會破產
如果您是正在領年金的退休軍公教,
如果您願意為了現職的軍公教人員而「動態」的少領一些
已經領得比較久的人是否可以比別人少領一些
領得比較多的人是否可以比別人少領一些
少領方案
方案1.也就是盡量依領多領久的已退人員 > 領多領短的已退人員 > 領少領久的已退人員 >領少領短的已退人員 進行動態少領
方案2.依照算出的收支比固定比例少領退休金
狀況一收入>支出 收支比小於等於於0.99 就維持原月退金
狀況二 收支比大於0.99 小於1.5 或 收入<支出 就依短少比例回繳退撫基金
例如:
假設1 :你是已經退休的軍公教月退費用為79613元(請自行輸入)
假設2:106年度的退輔基金收入應該估得出來吧? 假設估出來是98.33億元
假設3:106年度的退輔基金支出應該估得出來吧? 假設估出來是144.92億元
因此收入比支出短少了144.92-98.33=46.59, 換算比例為0.3214
因此,如果你是已經退休的軍公教人員月退費用為79613元( 請自行輸入)
是否願意繳回79613*0.3214=25594.6元
也就是當年度月退實領79613-25595=54018
備註:所謂「動態」就是請退撫基金依據當年度收入與支出 預估進行已退休軍公教的月退
金估算,讓收入永遠大於支出。
狀況三 收支比大於1.5 或 收入<支出 除了依短少比例回繳退撫基金,需調整現職人員繳交
退撫基金的比例
影響
1.影響已退休之軍公教人員領取之退休金額
2.若收入<支出 極大影響時,會影響現職人員的相關繳費比例
3.需預估退撫基金的收入與支出
利益
1.不需曠日廢時修改目前制度。
2.可拉長至民國n年幾乎不考能破產,況且沒有人能領永遠的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