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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酒駕問題,從頭作起,全面開徵酒類健康捐,提高酒稅,並比照菸害防制法全面限制酒類廣告促銷販賣

提議者 Curryho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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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1-16
檢核不通過
2018-01-1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針對酒駕問題,加重罰則已經不足遏止酒駕的發生,政府的縱放,法院輕判,民眾的無視,儼然已經成為路上不定時炸彈。除交通上的迫害,因酒後發的鬥毆傷人事件也是層出不窮,飲酒的問題已經不單是交通上的問題,也已經嚴重影響到一般民眾的安定生活權力。且根據目前最新醫學研究指出,酒精對健康的影響百害無一利,而且亞洲人(台灣人)身體對於酒精的分解遠遠比不上歐美人,非但害了自己健康,也因酒精造成行為失控影響他人安寧。鑒於此,政府應當全面開徵酒類健康捐,提高酒稅,酒類商品應比照菸品,限制販賣,促銷,廣告,並在酒品包裝印製因飲酒造成的交通事故及鬥毆傷人圖片,警語,以警惕人民飲酒。此外,政府為防治酒駕,動用大批警力進行酒測,卻成效不彰,這不但徒增警察同仁的勤務負擔,也等於是在浪費國家資源,這已經不單是馬路上用路人的安全權益受損,已經全面侵犯到全國人民的的權益。菸酒本一家,以價制量,菸品可以,酒類也一定可以。

利益與影響

飲酒造成的行為失控,除交通上的安全顧慮,更進一步影響居家安寧,甚至連一些娛樂場所也常因飲酒失控造成鬥毆傷人事件,人民不管是在居家,交通,娛樂,都應當響有安寧不受侵犯的權力,酒醉傷人肇事,酒醒後的道歉後悔罰責都為時已晚。飲酒傷自身,侵犯他人已是不掙的事實,酒後的犯罪,也因政府縱放,法院輕判(非自主意識犯下的犯罪!?),人可能無法控制酒後行為,但酒前清醒應該可以好好想想後果,否則這與蓄意傷人,殺人,犯罪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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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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