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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久久沒有的減刑及特赦

提議者 Chen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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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10-28
檢核不通過
2023-11-0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因全台灣監獄人數爆滿擁擠,距上次的減刑及特赦也經歷了大約10幾~20年了,久違一次的減刑與特赦可有效舒緩監獄人數爆滿的情況,也能減輕國家對於受刑人的伙食費等等的負擔,對於監所管理員也不用再一個人要管理那麼多個人了,雖然犯罪是應當要受到刑罰,但是認真思考一下,若是不知悔改的即使回歸社會後也是依然會再犯,監獄真的有效的教化人心嗎?,以現在全台人數爆滿來說,一個教誨師一個人要面對多少個受刑人,不但無法實現教化功能,也是增加監所人員的負擔及國家的負擔
  2. 因此我提議的是若初犯刑期在五年內的除了毒品、家暴、性侵、可斟酌給予緩刑的機會,緩刑五年,若緩刑內再觸法即撤銷緩刑前緩刑案及後案都得必須入監執行
  3. 假釋條例亦可再放寬鬆一點,畢竟入監執行是希望受刑人能夠悔改向上回歸社會,即使在監沒有違規紀錄,但是假釋始終不容易通過,讓監所收容跟放人的比例不成正比
  4. 對於有期徒刑的受刑人若初犯的可給予執行三分之一即可聲請假釋,累犯者執行二分之一聲請假釋

利益與影響

  • 可有效緩解監獄爆滿的情形,國家負擔亦可提高監所管理員效率,對於教誨師也能有效的教化受刑人身心,讓受刑人能順利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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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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