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滾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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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內容】
勞工暨公教人員「喪假」中,有關伯叔姑舅姨姪甥等三親等親屬之喪假,應該給假三日,若情形特殊得經主管機關核可核可增至五日
【提案理由】
理由一:現代社會家庭組成趨於複雜,逐日異變,並非所有人的成長過程,皆由父母扶養,而可能由伯叔姑舅姨扶養長大,感情如同親子。當中有未經法律程序認養,仍保留伯叔姑舅姨姪甥之身份,且亡者本人若無親生子女為作後事,且委由扶養長大之甥(女)姪(女)接手辦理。
理由二:因為現代社會小家庭的聯繫,已經橫向增強伯叔姑舅姨姪甥各小家庭間的互助扶持,所以即便未有扶養之時,然於個人成長過程中,多受伯叔姑舅姨之照顧,其情感深厚度程度不輸外祖父母。遇其後事,或因年幼,或因家庭人員單薄,無法一人獨立處理,需要甥(女)姪(女)間的兄弟姊妹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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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與影響】:若能完成修法,讓喪事圓滿,能強化家族情感外,又可鞏固社區的凝聚力,進而增強社會團結。伯叔姑舅姨姪甥等三親等親屬之喪假給假三日,使得各小家庭創痛得到撫慰,避免獨立無援,徬徨無助,並祈使亡者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