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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應立法管理強制掛牌納保且不得改裝

提議者 阿榮

已附議7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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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3-17
檢核
2021-03-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5-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現行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並無強制納保,且可說根本無法可管,若違規也造成警方或檢舉人無法有效執法。

又少數騎士心存僥倖不守交通規則,致發生交通意外或與其他車發生事故時,時常難以釐清責任,也因沒有保險造成當事人遺憾與重大損失。

另若不法人士利用電動機車或電動自行車未掛車牌之特例進行違法犯案也造成檢警辦案困難。

利益與影響

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必須強制掛牌且強制保險不得任意改裝,騎乘時須遵守交通規則,並納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政府必須立法全面管理,嚴查違規與改裝,執法不分貴賤亦不分車種,公正公平保障大眾行車駕駛安全。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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