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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23-1 條,排氣管列為汽機車不得變更項目。

提議者 阿崧

已附議35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5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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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3-16
檢核
2021-03-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5-1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排氣管改裝基本上就兩大危害,不外乎"噪音"及"燙傷"。且警力有限,將其應用於取締酒駕或其他交通違規等,比取締改裝排氣管更有意義!

"噪音"相信不少人都深受其害,既然都要改裝了,當然就是要改大聲!不然還改啥!會有人改小聲?別傻了!

聲音照相或檢舉排氣管改裝?聲音照相也僅能在某些氣候及環境下才能直接開罰,其餘也只是通知臨檢處理。而通知臨檢,別傻了,玩改裝的,回監理站或是環保署驗車時,白牌機車基本上大部分都是換回原廠管,因為成本低,反正驗完車再改回來就好!當再被檢舉或是照相拍到時在說,況且聲音照相,影像解析度有強大到是否為同隻排氣管,可清楚攝影到有無拆除消音塞或與前次影像之差異?排氣管位置那麼多,汽車排氣管甚至位於車底,是不是同隻排氣管可以攝影到?只要有一次臨檢噪音偵測合格紀錄,取得合格標籤,內建檔案資料庫成功,從此之後就高枕無憂了!

而黃牌或紅牌機車,因為成本高,所以不太可能換回原廠管,反正驗車時,隨便綁個防燙蓋就可以忽弄過去,碳纖維管還可以用吵的,連防燙蓋都省了,所以活該有人被燙傷!不知道現在連偽碳纖維管都有嗎!況且台灣現在夏季隨便都30幾度以上高溫,當路邊停放一排機車還陽光直射時,通風跟散熱會好到哪去?驗車時,怠速運轉沒幾分鐘,處於通風良好處,也沒陽光直射問題,甚至旁邊還有電風扇在吹,摸排氣管會燙才有鬼!

也不想想現在機車停放空間越來越有限,隨意給機車移位置都有可能會吃上官司,當你要移停機車或走路經過機車時,你知道隔壁機車熄火多久?在有限的空間下,甚至都還要用某些奇怪的姿勢來移機車或行走,因為要避免動到對方機車,免得對方機車壞了,反過來報警,告你肇事逃逸!然後不小心被燙傷了,還被對方反諷,是自己不小心!就如網路上某位教士影片說,台灣的用路人不知道在想什麼,就是要去碰排氣管...所以千錯萬錯都是自己不小心的錯,改裝車主都沒錯!

至於汽車改裝排氣管,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15明訂,排氣管位於後方,不得突出車身兩側及離地10公分,喔耶~~根本不會違規!沒有驗車問題~~

利益與影響

減少車輛不良改裝之風氣!且噪音乃不定時之長久性危害!燙傷乃永久性之傷害!人民有免於危害之權利!

警力有限!取締酒駕或其他交通違規,比取締改裝排氣管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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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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