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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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騎機車在路上都會遇到有人邊騎車邊抽菸,遇到停紅燈時更是躲不掉二手菸,騎車抽菸的人抽完煙蒂就直接丟在路上,容易造成後面騎士發生危險或引起火災。
依目前法規,騎機車抽菸罰款600元實在太低,警察也不會積極取締,造成騎車抽菸的現象非常普遍。
騎車抽菸的罰款,應根據菸害防治法第40條,處新臺幣二千罰鍰,加上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罰鍰,總共至少應處3200元罰款,以收成效,並且有助於邁向無菸社會。
騎機車抽菸會影響到所有用路人及行人的利益,不但危害身體健康,也造成吸二手菸的人心理上的不愉快。
煙蒂隨手亂丟不但破壞市容,也容易引燃火災,實屬危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