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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許多農產品為「1年僅有1次產期」,農藥殘留容許量之修訂請於公告後1年以上再實施,以符合實際狀況。

提議者 Dashen

已附議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8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7-08-08
檢核
2017-08-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10-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長官好 !

敝司為冷凍農產品、罐頭農產品之輸入業者。

 

許多農產品「1年僅有1次產期」,

為季節性栽種、收成,

因此敝司與國外供應商下訂單時,

必需以「年度訂單」方式下單,。

 

此時,

訂單皆要求國外供應商必須符合台灣現行之農藥殘留容許標準。

 

然而,

目前衛福部有關法令規章等等的預告修訂,

給予業界之緩衝期限只有60天

對於季節性的農產品來說是無法因應的

 

所有訂單皆以符合當時的農殘標準簽約,

若在還不到下一年度的產季前,

就將農殘容許量標準進行變更,

業界確實是無法因應的。

 

因此,

是否能將農藥殘留容許標準修訂之相關公告,

緩衝期拉長至1年以上

以符合實際情況。

 

感激不盡!

利益與影響

國內真正有在落實食品品保系統的業者,

都很樂意遵從政府的德政,

但其內容及相關規範需符合"務實性"及"合理性",

才能真正讓產、官、學攜手一起為台灣的食安做努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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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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