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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要求上下班需打卡,那就強制加班費按打卡紀錄換算。

提議者 翔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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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0-22
自行撤案
2017-10-2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很多公司尤其是科技業公司都採用上下班需打卡,但加班費又往往需要額外提出申請且為打卡又要以曠職論。造成現行業界的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建議規範公司如要上下班打卡的話就用打卡紀錄換算成加班費。

利益與影響

更能落實加班費的計算而不是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照顧勞工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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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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