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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訊息即時蓋台播送功能

提議者 Dynasty

已附議1129 (時間已截止)

尚須387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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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2-08
檢核
2018-02-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4-10
回應階段
2018-06-26
回應階段
2018-08-31
回應階段
2018-08-31
強制全電視頻道加入「地震速報」訊息即時蓋台播送功能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由於臺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屬環太平洋地震帶一部分,因此地震活動非常頻繁。近日發生之花蓮地震,造成花蓮地區嚴重災害,也激起大眾對地震的危機意識。

 

以現今能力仍然無法預測地震的發生,因此地震發生當下至搖晃結束前為非常重要的黃金避難時間,甚至在離震源較遠的情況下有提前避難的時間,因此讓民眾即時收到地震訊息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

 

雖目前已有手機即時推播地震警訊的功能,但仍有因手機設備不支援、訊號等問題,導致手機無法收到地震資訊。根據尼爾森2015媒體大調查,臺灣民眾平均每日觀看電視時間約162分鐘,雖不及網路使用時間,但仍為第二大接觸媒體,因此有必要將「地震速報」功能加入全數電視頻道中。

 

目前臺灣已有部分新聞頻道媒體與中央氣象局合作「地震速報」訊息蓋台播送的功能,「地震速報」能夠在地震發生的第一時間將地震資訊呈現在電視畫面中,讓觀眾收到第一手地震資訊。若能將該功能擴及至全電視頻道中,將更容易讓民眾收到地震訊息,擴大訊息傳遞的密度及廣度。(示意影片/東森新聞、中央氣象局模擬畫面)

 

主要加入功能

  • 地震發生第一時間至結束後數秒,於畫面蓋台播送「地震速報」訊息,包含地震大約發生時間、震度及告警地區。
  • 「地震速報」訊息以醒目顏色為底播送,播送大小及位置須讓觀眾容易辨讀。
  • 「地震速報」訊息播送時同步播放警示音,音量大於頻道節目或廣告音量。
  • 「地震速報」結束後於畫面側邊播送地震警戒等訊息數分鐘,提醒民眾慎防餘震。
  • 地震規模、影響地區較大時,可於「地震速報」後播送地震須知等資訊卡,提醒民眾正確防災知識。

 

規範

  • 統一「地震速報」播送的條件,包含震度及是否為區域地震等。
  • 統一「地震速報」播送的畫面比例及持續時間等。
  • 規範地震資訊卡的播送條件。

 

方案

  • 透過法規規範各頻道媒體加入「地震速報」蓋台播送功能。
  • 無線電視自行蓋台播送「地震速報」; 有線電視頻道則由有線電視業者(系統)統一蓋台播送「地震速報」,另因新聞頻道有諸多訊息同步於畫面中呈現,避免新聞訊息遭到遮蓋,因此不對新聞台進行蓋台播送。
  • 其他可行方式,歡迎討論。

 

 

以上為較不專業的提議,如有誤歡迎指正及指教。

利益與影響

利益

  • 提高民眾即時接收地震資訊的密度及寬廣度。
  • 提高民眾平時對於地震的警覺心及災防知識。
  • 中央氣象局網站時常因網路人潮擁塞而致無法瀏覽,民眾無法第一時間掌握地震資訊,透過全電視頻道播送「地震速報」,能讓民眾直接開啟電視接收訊息,亦省去轉台時間。
  • 地震無感地區民眾亦可第一時間掌握地震消息,可即時向身處地震地區親友確認人身安全。
  • 即時接收地震訊息為民眾權益,應當提供多元的資訊發送管道。透過多管道發送,避免因漏接手機警訊的民眾,成為國家級邊緣人。

 

其他影響

  • 電視頻道播放之節目內容將短暫受到干擾。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內政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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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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