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法司徒
檢核未通過
依照目前法規規定只要汽機車,停在黃線紅線人行道警察都可以開罰,所以我們常常看到停車在自家騎樓也被警察開單,實在不合理有些人行道寬度達2至3公尺之多,機車單邊停車根本不會影響交通,但依照法規警察也可以開單,在未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應修法為要影響交通行人通行,警察才可以開單機車停在人行道如果該人行道寬達2公尺以上不論是否有規定禁止停車,警察一律不能開單在自家騎樓停車只要有留行人通行之空間,警方也不能開單在一般紅黃線警方執法時,應該要看該路段是否交通車流量大,人行道通行行人是否較多,當成開單標準
依照法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看似合理符合公益,但往往實質上有些禁止停車路段就算停車也不會影響交通,規定警方不能開單其實也合乎公益,又能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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