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幼照法第十七條,大班必須應有一名幼教師,不該下修為得。

提議者 77520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3-07-05
檢核不通過
2023-07-1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立委們要修改幼照法第十七條法案 把大班應配置一名教師改成得配置,請大家替我們這些專業的老師們發聲。教師檢定是相當基本的考試,連實習半年都可以改以教學演示替代,已經給想要充實幼教專業的教保員們釋出很多善意,是幼兒園教師該具備的專業,台灣的幼兒教育不該退步,不該因為聘請不到幼教師就修改法令條文,各大學都有開設進修課程,已經給足教保員們進修的權利,辛苦充實專業的老師們努力為何?虐童案頻傳,請尊重幼教師專業,提高門檻和專業才能真正杜絕不該發生的事件。


利益與影響

提高幼教專業與門檻,杜絕非專業人士的教學。

孩子們的教育不該下修。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