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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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政府部門,在問題出現的時候,沒有盡到自己的管理職責,更沒有積極地去想辦法解決和疏導問題,而是選擇了一種
最為簡單原始的方式來處理,那就是“罰”用罰來解決一切,而將問題拋還給老百姓去自行解決適應!
難怪老百姓將國內的法律,戲稱為“罰款法律”!只要罰了款,在官方看來,問題就算是干預了、解決了,自己也盡
到了政府該盡的管理責任。以至于想出的各種奇杷管理辦法,都以罰款為目的,在國內,如今怕是很難找到一部與罰款無
關的法律了。
在此提議交通安全應該從基本教育做起,
基本上要加入9 年國教,
國中因為已經有機會單獨騎腳踏車上下學了,
外面的世界真的很危險,也讓國中生不要在路上成為定時炸彈。
那為什麼要國小也加入呢?
國小一切都會老師說,
在車上,爸爸,老師說你這樣開是錯的
童言:把拔,紅燈不可以右轉。
童語:馬麻,老師說,紅燈不可以超過停止線
這些看起來好像芝麻小事,
但就是這些很小的事情造成社會動盪不安,
舉例一個車輛起步最基本的觀念,要轉頭看有無後方來車。
但是你應該有被路邊切出來的人嚇過吧!
高中課程則需要在高三時加入機車騎乘安全駕駛訓練課程。
因為高三即將滿18歲考駕照了。納入高中課程是很必須性的。
駕訓班不會教考到駕照後應該怎麼上路
台灣的基本教育雖然現在開始做有點慢,
但是做了,只會讓台灣更好
雖然政客是短視的,雖然交通安全議題沒有一個立委敢碰。
但總是要有人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