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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經多數市民同意, 或學校內未經多數家長同意, 不得任意興建性別友善廁所

提議者 Rose

已附議1023 (時間已截止)

尚須397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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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03-07
檢核
2017-03-08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7-05-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興建性別友善廁所將造成女性的隱私權遭受侵犯, 且男女同廁尷尬不已, 更不應以所謂的"心理性別"來認定自己上哪間廁所, 難道某人認定自己是美國人, 自己就是美國人嗎? 這樣的認定令人匪夷所思, 且政府沒有經過任何風險評估或討論, 就執意建造, 如果造成偷窺, 偷拍, 甚至性侵, 試問後果誰來負責? 而目前任意興建的結果已造成許多公園或學校的友善廁所成了蚊子館, 浪費人民納稅錢. 再者, 新任美國總統都已取消友善廁所的行政命令, 台灣為什麼還要跟隨過時而擾民的政治正確?

台灣大多數的人民皆認同男女有別, 所以提議市區內未經多數市民同意或學校內未經多數家長同意, 不得任意興建性別友善廁所.

利益與影響

可以避免女性隱私權受到侵犯, 且防止廁所成為治安死角, 保障婦女與學童的安全, 並維持男女有別之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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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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