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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過馬路滑手機.慢慢走在馬路上逗留,應該要罰款

提議者 錒緯

已附議3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6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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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3-16
檢核
2023-03-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5-1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從台灣被叫行人地獄以來,政府只檢討開車騎車的人,卻未檢討行人,行人過馬路時在斑馬線上慢慢走、滑手機、在馬路上逗留,還有闖紅燈的情況發生,在尖峰(上班上課時段)或離峰時段,車流量多或少時行人都有慢慢走的狀況,又或者有行人天橋卻不善用行人天橋,硬要走斑馬線與汽機車爭道,被撞了再來唉唉叫,怪駕駛不看路造成事故發生。
  • 所以我希望,政府可以在這方面重視一下汽機車路權,每次禮讓完行人後,就紅燈了,如果被檢舉紅燈左右轉,還要申訴,那不是很麻煩的事情嗎?所以我認為政府應該要推動修法,取消霸王條款,相同的,行人闖紅燈造成事故發生,又或者慢慢走滑手機在馬路上逗(滯)留,都該受到裁罰,行人闖紅燈發生事故應該比照車禍事故來處理,該怎麼罰就怎麼罰,該怎麼去判定責任歸屬就怎麼去判定。

利益與影響

  1. 推動修法之後,可以減少行人在馬路上逗(滯)留之情形發生,再也沒有所謂的霸王條款,保障汽機車駕駛人的路權,也不會被民眾檢舉紅燈左右轉。
  2. 行人闖紅燈發生事故,應該要比照車禍事故來處理,該怎麼罰就怎麼罰,責任歸屬該怎麼去判定就怎麼去判定。
  3. 行人快步過馬路,可以讓左(右)轉的汽機車駕駛分散車流量趕快通過,避免紅燈左(右)轉而遭到檢舉。
  4. 行人善用行人天橋,不但可以很安全,也可以不用跟汽機車爭道,你想慢慢走或是滯留在天橋上都沒有人會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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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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