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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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案緣由
近年台灣因酒駕、毒駕與無照駕駛所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屢見不鮮,造成無辜民眾傷亡、家庭破碎,對社會造成重大成本及治安負擔。現行的罰則普遍過低,形成「罰不痛、刑不嚴」的現象,無法有效嚇阻高風險駕駛行為。
許多累犯行為者即使多次違規,也僅受到罰金或短期刑責,顯示現行制度缺乏足夠威嚇效果,無法杜絕重大公共危害。
基於保障社會大眾生命安全、降低交通事故、提升道路使用者安全的目標,有必要全面強化酒駕、毒駕與無照駕駛之刑度與罰金。
二、政策訴求
為有效降低酒駕、毒駕和無照駕駛的發生率,本提案主張以下措施:
(一)全面提高罰金金額
酒駕(汽車):最高罰鍰提高至 1,200 萬元。
酒駕(機車):最高罰鍰提高至 900 萬元。
拒測行為:罰金提高至 1,800 萬元,並視同酒駕最高危險行為處置。
無照駕駛:罰金提高至 120 萬~180 萬元。
(以上為現行罰金加大 100 倍,提升威嚇效果)
(二)大幅提高自由刑,避免「抓到只是罰錢」
酒駕或毒駕(第一次):最低刑為有期徒刑 3 年。
酒駕或毒駕累犯:加重為 5 年以上刑度。
無照+酒駕(或毒駕)者:視為高度危險行為,最低 3 年以上刑度。
(三)加強附加處分
酒駕、毒駕者皆「吊銷駕照終身」,不得再考領。
移除車輛所有人僅罰錢即解決的制度,改為「所有人連坐管理責任」。
強制參加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戒癮或戒酒治療(視狀況)。
(四)建立「高風險駕駛人資料庫」
對酒駕、毒駕、無照駕駛累犯建立全國統一資料庫。
加強警政單位夜間、假日巡查效率。
由政府每年公開統計,評估政策效果。
三、政策效益
有效降低酒駕與毒駕事故率
減少重大人命損失與社會成本
提升全民道路安全感
形成高風險行為的強烈法律威嚇效果
當違規成本遠大於僥倖收益,才能真正遏止危險駕駛行為。
四、結語
酒駕、毒駕與無照駕駛每一次的發生,都可能毀掉一個家庭的未來。
道路安全是全民共同的責任,也需要更強而有力的法律制度作為後盾。
懇請相關部會重視本提案,全面檢討並強化罰則,共同維護社會大眾的生命安全。
1. 顯著降低酒駕、毒駕、無照駕駛的發生率
提高罰則後,違規成本大幅增加,可立即產生嚇阻效果,減少高風險駕駛行為。
國際上(例如日本、澳洲)都有因罰則加重而事故下降的案例,預期台灣也能獲得相同效果。
2. 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與重傷人數
酒駕、毒駕事故往往造成無辜者重大傷亡。加重刑罰可有效降低事故率,減少家庭破碎、醫療負擔與社會成本。
3. 減少社會整體成本(醫療、警力、司法與保險支出)
每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都會造成大量急救與後續醫療費用,同時也占用警政、消防與司法資源。
降低事故即能減輕國家財政負擔,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率。
4. 增加民眾對道路安全的信心
強化酒駕及毒駕刑度後,有助改善交通環境,讓民眾在道路上更有安全感,也有助提升台灣的國際形象。
5. 提高交通法規的遵循度
當「守法成本低、違法代價高」時,大多數駕駛會改變行為,提升全體道路使用者的守法比例。
二、政策可能影響(需評估與配套)
1. 監所收容量可能增加
若採最低三年徒刑之設計,酒駕或毒駕者收監比例會提高,需同步檢討監所空間與人力配置。
2. 高額罰金可能造成弱勢者負擔
罰金增加 100 倍後,部分民眾可能無法負擔,因此需建立「交通安全教育替代方案」或「分期繳納制度」作為補充。
3. 應強化配套措施以避免制度落差
包含:
戒酒、戒毒治療機制
強制交通安全課程
汽機車所有人管理責任制度
以免僅靠罰金與刑度不足以改善個人行為模式。
4. 需要警政機關增加稽查與執法能量
罰則提高後,民眾期望執法更嚴謹,因此需提升酒測、路檢等執法量能,確保制度有效推動。
5. 司法機關負擔可能增加
更重的刑度可能導致被告提高抗告或求審意願,因此必須同步檢討司法程序的流量與案件處理速度。
三、整體結論
本提案的主要利益是 大幅提升道路安全,降低重大傷亡事件,其社會效益遠大於可能的成本。
只要政府同步強化配套措施,即可讓政策有效落實,達成「全民交通安全」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