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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菸酒管理法》第三十條,開放網路賣酒,但是給予非常嚴格的限制

提議者 凜沁夜羽

已附議82 (尚餘56日)

尚須491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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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9-12
檢核
2025-09-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目前,世界上多數的先進國家,都有開放網路賣酒,台灣是極少數沒有宗教因素而未開放網購酒類商品的國家,而且台灣早在十年前,行政院就通過了一個草案,但是新政府上路後,立法院不同意,就撤回,而現在科技當然更發達了,這個非常陳舊的法律(26年了,六等親不能結婚則27年了),必須跟上時代修改

所以在此提議,開放網路賣酒,但有以下限制:

1. 需使用實體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驗證身份購買(需有網路插卡機)

2. 需使用信用卡或網銀轉帳等方式支付(與日本、越南的規定相同)

3. 只能在超商取貨(不能宅配),且取貨時超商店員要檢查身分證,就跟在超商買酒時一樣

利益與影響

跟不上時代的法律當然要改掉,別的國家除非是宗教因素,不然是不會像台灣這樣完全禁止網路賣酒的

執行時間5天
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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