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奧帕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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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雖然是電視購物台頻道主管機關,涉及醫療方面,就移送給衛生福利部,但衛生福利部不使用裁罰權,又將案子推給各地衛生局,各地方衛生局只敢罰人頭廣告商,而不敢罰電視購物台傳播業者,導致違規行為一再發生。
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都清楚,監察院於110年10月,就違法醫療廣告糾正衛生福利部,但為什麼沒有裁罰電視購物台。
賣假寶石叫詐欺,賣涉及醫療叫誇大不實,一個不會害死人,一個會。
不敢處分,直接禁止電視台宣傳販售有療效商品,可以少很多紛爭,國民不會受害被騙延誤治療。食衣住行育樂,還很多可以賣。
三、衣服,褲子說可以抑制癌細胞生成,並消滅已產生癌細胞。
食品說經過三軍總醫院研發,可治療視網膜剝離,青光眼,白內障,但三軍總醫院否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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