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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每日基本工時調降至七小時

提議者 木木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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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5-17
檢核不通過
2023-05-17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前言:近期有民眾提案,欲將五天工作日,調至四天。經專家分析,此舉將會動搖現今社會制度,並造成經濟動盪,且須取消國定假日,此提案天馬行空,且不符經濟效益,因此本人欲提出更加符合現實之提案。

提案內容:將每日基本工時從8小時調降至7小時,即每週基本工時40小時調降至35小時,且雇主不得異動正職薪水,上班時間調整為08:00-16:00亦或09:00-17:00。至於非正職不在此限,仍可自行安排上班時數。

利益與影響

(1)勞工減少上班時數,以獲得更好的休息。以同樣的工作量來說,完成的時間減少了一小時,此舉不僅能降低勞工摸魚偷閒的機會,更能提升工作效率。

(2)學生的上課時間亦為08:00-16:00,若加上第8節輔導課便是17:00下課,家長能有時間去接孩子下課,使得親子關係更緊密,不用在讓孩子獨自回家,或是送到安親班。

(3)依時薪制的勞工可能會擔憂上班時間不足,以至於薪水相較於現在低,因此領取時薪勞工、非正職勞工不應適用於此限,仍可自行安排工作時數、天數。

(4)依本人於某大企業工作經歷所觀察,大部分員工於下午就在與同事閒話家常等下班,須加班的情況實屬少部分時間。因此每日減少工時ㄧ小時,並無減少員工生產力的問題。

(5)於大公司而言,勞工分工細緻,上下班固定時間打卡,若減少工時ㄧ小時,所產生的影響是可以承擔的,因勞工產能依舊,且每日下班仍有固定人員On call,無需擔憂額外問題;於小公司而言,上下班本就彈性,影響也不如大公司大。

(6)若基本工時七小時開始實施,仍有許多配套要做足。以加班費為例,加班時段及費率須重新計算。

(7)此項新政策應給予半年至一年的觀察期,並收集來自資方及勞方的數據,以確保此舉可行性,並有彈性空間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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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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