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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請教育部向立法院提案修正強迫入學條例第一條條文,以正法源依據

提議者 阿牛

已附議10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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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3-16
檢核
2025-03-1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05-16
陳請教育部向立法院提案修正強迫入學條例第一條條文,以正法源依據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查現行《強迫入學條例》第一條規定:「本條例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二項規定制定之」。復現行《國民教育法》經112年修正後,增列第二條有關敘明該法主管機關,並將原第二條條文挪至第三條,爰使《強迫入學條例》處於無適洽法源依據之未定狀態。建請教育部向立法院提案修正《強迫入學條例》第一條之條文,使之齊於母法《國民教育法》,免誤該條例執行機宜。

利益與影響

倘《強迫入學條例》之法源依據處於未定狀態,則將可能貽誤6至15歲學童之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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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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