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WW
檢核未通過
將我國國防戰略政策設定為「可守可攻,擁武而不武」,以能夠光復大陸的戰力標準為國軍戰力發展目標,提升國軍戰力,但在和平的原則下,不主動動用武力。
面對共軍的威脅,防守戰略早已無法抵擋敵軍的進犯。我們為何只能防守呢?若要提升國軍戰力及達到兩岸軍事平衡,就要以能夠光復大陸的戰力標準,作為國軍戰力發展的目標,一來,可赫阻共軍進犯;二來,若真開戰,我方以進攻的戰力防守,除了能有效防守我國自由地區外,亦能對於大陸地區的共軍勢力進行打擊,順勢反攻。但擁有武力並不一定要使用,因此在和平的原則下,我方不主動動用武力,以維護區域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