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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結行動網路「假吃到飽」亂象,要求電信業者強制公開「公平使用原則」具體門檻

提議者 哩哩哩

已附議2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88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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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10-21
檢核
2025-10-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5-12-22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 現行問題與癥結
 

臺灣行動通訊市場長期被「吃到飽」方案的模糊定義所困擾,導致消費者權益遭受嚴重侵害。主要問題如下:

 

1. 「吃到飽」名不符實,隱藏流量限制 (FUP 門檻不公開)
 

電信業者在宣傳「不限速吃到飽」時,並未真正提供無限服務。業者常在合約中引用「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Fair Usage Policy, FUP),並在用戶流量超標時啟動 QoS(服務品質)降速。然而,FUP 啟動的具體流量門檻(例如:超過 500 GB 或 1 TB)卻被視為商業機密而隱藏。

此做法使得「吃到飽」實際上是「高流量限制方案」,而消費者無法得知自己是否因「超量」被懲罰,完全違反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原則,造成嚴重的資訊不對等。

 

2. 資費高度趨同,市場缺乏競爭
 

當前電信三雄的資費結構和價格長期高度一致,缺乏實質的價格競爭。這種價格趨同現象,使消費者選擇有限,並間接助長了業者利用隱藏式的 FUP 來管理網路負載,而不需通過價格競爭來吸引用戶。

 

3. 違反資訊公開義務
 

根據《通訊傳播基本法》第九條,通訊傳播事業對於「消費之必要資訊應予公開」。FUP 啟動的數據門檻是決定「吃到飽」服務真實邊界的核心限制資訊,業者不公開此資訊,嚴重違反了法律要求。

 

二、 具體訴求與提議方案
 

為確保行動網路服務的公平與透明,保障消費者權益,提議主管機關應強制要求電信業者實施以下措施:

 

1. 強制公開 FUP 具體流量門檻
 

所有宣稱「不限速吃到飽」的方案,必須在廣告及合約顯著處,強制標示 QoS 系統啟動降速或降低優先權的單月/週期性數據使用量門檻(例如:「當月使用量超過 X GB 後,可能受公平使用原則影響」)。此舉能終結「假吃到飽」亂象,讓消費者能根據自身用量做出知情選擇。

 

2. 規範最低保證網速 (MGS)
 

針對所有資費方案,要求業者在合約中明確載明最低保證網速(Minimum Guaranteed Speed, MGS),而非僅標示「理論最高速率」。若業者無法在環境許可下提供承諾的最低速,消費者應可無條件解約或要求退費,以此迫使業者提升網路建設品質。

 

3. 規範降速原因透明化
 

要求電信業者提供透明機制,讓用戶能查詢網路速度受限的具體原因。業者必須能區分網路變慢是因為「所在基地台壅塞」(環境因素)還是「個人流量觸發 FUP 門檻」(人為懲罰),以消除「暗中限速」的疑慮。

 

4. 公平會應積極審查價格趨同問題
 

建議公平交易委員會加強對電信資費結構的審查,特別是針對市場上高度一致的資費方案,應積極調查是否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聯合行為或價格默契,以打破寡占市場的價格默契,為消費者爭取更合理的資費和服務。

利益與影響

落實上述提議,將能從根本上改變電信市場的資訊不透明問題,消費者將能夠真正理解所購買服務的限制,使「吃到飽」方案回歸誠實定價;同時,業者也將被迫在網路承載能力上進行良性競爭,最終促使整體網路服務品質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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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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