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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三法修法之建議

提議者 Ming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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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10-30
檢核不通過
2019-10-3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網站之通訊傳播業務陳情網(定義為廣播內容)與第三方查證組織合作,經民眾陳情通報後交由第三方事實查證組織查核(查核期間須在節目明顯位置標註事實查證中字樣),確認為假訊息者須於24小時內下架及澄清訊息,且通知相關單位進行調查

二、規範廣電媒體及所屬數位平台報導新聞事件、社會議題及人物,媒體曝光率需一致防範不當利用媒體操作聲量及混淆議題

利益與影響

藉由與第三方事實查核機構合作,及媒體曝光率一致之規範保障閱聽民眾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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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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