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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計程車汰舊換新方案避免過度圖利特定族群,限定僅補助15年以上車輛/一級能源效率新車/降低補助金

提議者 Stan

已附議71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9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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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5-28
檢核
2019-05-2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9-07-2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交通部將在今年6月3日起受理申請輔助,第一階段將針對車齡逾12年以上的計程車進行購車輔助,如汰舊換新汽油動力車輛,購車輔助款為15萬元、Hybrid油電混合動力車款為25萬元、純電動車款為35萬元,而輔助方式採用兩階段撥款,購車後會先核發70%的輔助款,購車後六個月內無交通違規、吊銷牌照、乘客申訴等就可以再申請其餘的30%輔助款。輔助經費來自公路總局的「公共運輸多元推升計畫」三億元預算,若不足將向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

為節省公帑及避免圖利特定族群之事實,以及推動環保節能減低碳排放,建議修改如下

  1. 需15年以上之舊車換新才給予補助
  2. 換新之車輛必須為一級能源效率
  3. 降低汽油動力輔助款為5萬元、Hybrid油電混合動力車款為10萬元、純電動車款為15萬元
  4. 預算以三億元預算為上限,不足則終止補貼

利益與影響

原方案15-35萬明顯過度補貼計程車業者,不符合租稅正義
且12年以上之車輛排廢狀況不見得劣化,需提高年限以達環保意義

13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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