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W
1. 我國立委月薪為新臺幣19.05萬元,加上其補助每年年薪為420萬元,與我國公務人員薪水差距過大,應當修正其薪水改為職等發放。
2. 廢除公費助理,避免「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陋習。
3. 立委的工作狀態應受各界考核,依照新聞上所出現的狀態,利用拒絕出席來達到干擾法案通過與否或者使用各種方法引響他人發言皆令人無法直視。
1. 依目前立委的工作態度及工作狀態與其申領之薪水不相符,建議改為職等發放,降低國家預算支出,減少不必要之浪費。
2. 廢除公費助理改由公開召募職缺,可以降低立委壓榨助理以及避免立委將自己周遭的親朋好友拉來當助理浮報費用之情事。
3. 立委工作態度以及出席狀況應列入考核,無故缺席或者利用職權引響他人發言,皆不是一位監督者應該有的態度,列入考核建立一個類打卡機制以及考核方法,汰除不適任之立委才可以還給國家一個正常的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