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ky Chang
已附議9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1個附議
先說明我有三個小孩,8歲、5歲及1.5歲
就我養育小孩的經驗,我想我應該有資格在這裡作提議
二個簡單提議:
1. 育嬰假後,不要扣除慰勞假
說明:目前請完育嬰假的下一年,慰勞假要照比例扣除,例如今年請9個月育嬰假,明年慰勞假只剩5天,這樣不是在懲罰請育嬰假的人嗎!建議應該維持原有慰勞天數(依年資)。
2.家庭照顧假應該每一個小孩配給7天。
說明:現階段有7天家庭照顧假,這還不是給有生小孩的人的友善措施,是大家都有的,但是有小孩的人更需要家庭照顧假。上周我小孩腸病毒被拖嬰中心退貨在家居家照顧5天,周一到周五就會用掉5天家庭照顧假,之後如果小孩再生病要在家照顧就沒有不扣薪的家庭照顧假了(第6-7天要比照事假扣薪水)。7天家庭照顧假生一個小孩都不夠用了,更何況生二個三個的,真是活該死好啊!難怪平均只生1.18個啊!
建單說只希望可以減輕照顧小孩的職場壓力,加薪加補助什麼的不敢奢求,至少多給一些假吧,畢竟我們不像國外,還可以有熱心的同事代替加班
妻驟逝兒罹癌!他請到沒假 同事自願加班…3千小時幫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