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heng Jung 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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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設置專屬行人的通行時間、燈號、按鈕,行人要通行前過去按按鈕,當然不是按了按鈕就馬上可以通行,還是需要等待燈號轉變,行人專屬的通行燈號亮起後,此路口所有燈號全部顯示為禁止通行的紅燈,行人燈號亮起的這段時間內專供行人通行,是一個就只屬於行人通行專屬的時間,只要在這段時間內,行人可以斜對角的橫越馬路,愛怎麼走就怎麼走,平時若是沒人去按按鈕,燈號就不會切換到行人專屬時間,現在的路口燈號以後就專供車輛使用,除了行人專屬通行時間外,其餘時間自動規律的變換供車輛行駛,並大幅度調高不遵守路口標誌的罰金。
行人闖紅燈只要走在斑馬線上就無敵,徹底屏除掉這種違反公平正義原則的解釋,依規定駕駛的車撞到違規的行人,不再需要負擔肇事責任,這樣除了可以嚇阻行人違規,也能夠間接的降低行人路倒製造假車禍的情況,絕對能夠改善非常非常多的路口堵塞情形,不會再有雙向的左轉車和右轉車擋住雙向的直行車通行,因為他們正在禮讓行人,結果變一次燈號,這種蠢到家的事情,也就不會再發生,這樣一來以後所有車輛,就是完全按照燈號標誌行駛,不再出現因為禮讓行人,而造成路口出現嚴重回堵的情況,台灣的道路會塞,其實不外乎就是一些,源於人為因素的法規所造成。
1.行人、車輛皆有專屬燈號與通行時間,人、車完全依照各自專屬燈號通行,減少社會對立情形,增加人民對燈號的信任感,促使人民更加遵守交通規則
2.不再因禮讓行人,造成變一次燈順利通過路口的只有2.3台車的事發生,減少一個路口回堵,周遭路口全受影響的連鎖效應,有效降低交通回堵情形,改善交通狀況
3.無論人車皆沒有不遵守規則,守規則的一方還須負擔責任的這種例外,有效維持社會公平正義
4.減少路人製造假車禍的飛撲或路倒情形,避免善良百姓遭受損失
5.浪費在上下班通勤的時間減少,精神狀況提高,進而增加各項工作能力
6.完全依照燈號行駛,停等時可安心熄火等待,減少廢氣排放量,國際環保形象提高
7.當然一定會有機車,汽車在行人少的時候的通行時間,趁機偷雞摸狗的違規,所以違規罰金可以大幅乘數10倍的調高罰金,只要是行人燈號亮起時,任何車輛在此路口的駕駛行為,除了有鳴響警笛的那些急難救助這類政府的車輛外,沒什麼理由全都屬於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