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重新修訂陸配除籍規定

提議者 夢見彩虹

已附議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88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22-12-10
檢核
2022-12-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2-1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近期因陸配辦理除籍,無法回台,

且聽說除籍使用疫情原因延長時效,好像只有三個月。

所以有時效性問題,建議開放新的延長選項,例如[兩岸關係緊張],緊急增加延長時限。

之後再請盡快修法,例如:

方案1.取消原戶籍遷出之證明條件。

方案2.或改由海基會統一協助辦理。

利益與影響

當國家發給他身分證那時起,他就是中華民國國民,國家就有保障其身命安全的義務。

當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在安全時,就不能強迫國民前往。

0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