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小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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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灣所有大學至幼稚園若有購買交通車,無論大致43人座遊覽車,小至幼稚園箱型娃娃車,皆須使用黃底紅色標線類工程車塗裝式樣,這實在是一個規定上看似合理實際上卻沒有什麼意義的規範。
我國法規目前本身並沒有像美國有不禮讓學童專車的相關交通法規罰則,也不像日本娃娃車上面會噴塗或是貼上一個三角形中間寫幼兒的警示符號,反觀我國這些都沒有標準只有要求要把車塗得跟工程車一樣,實際上對於用路人一點相關禮讓的要求與約束力皆無。
每一間學校的校車在路上行走皆是該校的形象,每一台娃娃車載著國家未來主人翁上下學這當中也都是他們的回憶,在日本每一間幼稚園的娃娃車只有可愛而已,有長得像史努比、多拉A夢、皮卡丘什麼都有,小朋友看到娃娃車來都是開心無比,如果娃娃車可以弄得這麼可愛,那豈不是其實並不需要塗得跟工程車一樣大家也知道那是娃娃車呢?我想這些小小的改變也都能對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小腦袋,有著那一點點不一樣的思考與激發,能夠更開心的上幼稚園、搭娃娃車變成長大的回憶有什麼不好呢?
規定應該是符合時代合情合理為原則,而不是方便管理為原則。
1.娃娃車塗裝若能多源,可以讓國家未來主人翁更期待上學搭車等等,從小有更開心快樂的身心靈成長,思考也可能更加豐富多元有創意。
2.讓各間學校可以透過校車塗裝來宣傳該校形象意象,提升學校自我能見度
3.間接創造台灣鈑金烤漆產業的技術力,畢竟目前手工彩繪/造型板金等等皆相對冷門。
4.讓台灣的馬路風景更加多元與活潑
5.減少誤認為工程車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