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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墓火警科技執法體系,落實清明期間源頭減災

提議者 安生教練 呂丞棋

已附議449 (尚餘50日)

尚須4551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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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6-03-23
檢核
2026-03-2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建立公墓火警科技執法體系,落實清明期間源頭減災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身為消防的一員,每逢清明時節,看見警消、義消同仁頂著高溫翻山越嶺、在煙霧瀰漫的公墓中馬不停蹄的打火,這絕非現代化國家應有的常態。國人的素質與科技力早已提升,我們不應再以「人海戰術」填補「制度漏洞」。

與其在火燒起來後才讚揚消防員辛苦,政府更應思考如何透過「科技執法」將救災成本轉向預防。現行道路交通執法已能精準自動開罰,公墓火源管制亦應比照辦理。本提案提出以下三項具體實戰戰術:

一、 啟動「替代役無人機奇兵」練兵計畫: 現行替代役訓練中,已有一批受過專業無人機操作訓練的人才。政府應將其轉化為清明期間的「空中哨兵」。平時在中心演練,清明期間則部署至高風險公墓區。這不僅是「練兵」,更是透過科技力量分擔基層消防人力,讓這批專業人才在服役期間發揮最大的公共安全價值。

二、 落實無人機隊「預防性偵測」: 由這批無人機奇兵部隊進行前瞻監控: 建請由管理中心協調,於清明前一個月起,針對重點墓區進行高頻率、大範圍的無人機巡航。利用高解析度鏡頭與熱顯影技術,不只是看煙,而是要「看點火的人」。

·  科技威懾: 透過無人機錄下違規者的車牌與人臉,建立「天上有眼」的社會心理威脅感。當民眾知道「只要一點火,無人機就在看」,這種心理上的強制力將比任何「四不二記得」的廣播宣導更具備瓦解違規意圖的效果,達成從心理層面源頭減災的目標。

三、 跨部會「分層執法」體系:

第一層:環保開罰(行政罰)。 無人機蒐證後直接連動環境部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逕行開罰。一張 5,000 元的罰單,其社會教育效果遠勝一百萬次的口頭宣導。
第二層:公共危險罪移送(刑事罰)。 這是戰術升級的關鍵。對於引發火勢、危害公共安全者,在環保罰完後,應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失火罪)移送檢察署。這能將「消防局的事」轉化為「所有公部門的事」,更是「當事人自己的事」。從「罰錢了事」升級為「刑事責任」,才能真正遏止心存僥倖的人性弱點。

利益與影響

▋ 利益與影響

一、 實踐消防員的生存權: 每年清明火警,消防員就要處理打不完的公墓雜草火警,在氣候變遷,災難巨災化面前,我們更應「愛消防員」。透過科技執法降低雜草火警次數,能有效保護基層消防員的體力與生命安全,讓他們能專注於真正重大的火警救援,而非耗損在可預防的人為焚燒中。

二、 提升政府行政效能與科技轉型: 這套提案不需修改法律,僅需行政部門的橫向整合(內政部、環境部、法務部)。將無人機訓練與實際社會問題掛鉤,能展現政府推動數位治理、科技減災的決心,讓「智慧國家」的政策不只是口號,而是落實在每一座山頭。

三、 顯著改善季節性空氣污染: 清明期間 PM2.5 爆表的主因之一即為大規模焚燒雜草。透過嚴格的科技執法,能從源頭阻斷非法排煙,保障廣大國民的呼吸權,落實環境永續與公共衛生之雙重保障。

四、 將救災成本轉化為國庫收入: 過去是政府編列大筆預算、耗損無數器材去滅火;未來是透過罰鍰收入,回饋於更新防護裝備與無人機技術研發。這是一場由「被動救災」轉為「主動創安」的社會實驗。

五、奇兵衛國: 這批奇兵在這些勤務演練下,將能在未來的時期裡,捍衛國家。


▋ 結語

「預防成本遠低於救災成本。」

我們不能只在消防員殉職時才表示哀悼。政府的職責,是透過制度與科技,讓消防員根本不需要面臨無謂的風險。

執行時間1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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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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