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vaden
檢核未通過
本篇參考前一篇之討論,若有冒犯之疑,可聯繫刪除,謝謝。
依照教育部學生的健康檢查辦法所訂
每一個學期都機會有實施針對國高中職學生進行身高體重與視力檢查之制度。
唯獨視力檢查不合格者,會發放結果回條,要求到眼科看診,進行例行性的視力複檢
對於檢查視力體重身高之健康檢查沒有問題,其更能幫助老師以及家長們了解學生身體狀況
但是對於已經進行視力矯正,例如戴眼鏡等等之學生,裸視視力依然不合格
家長和學生既然已經知悉狀況,並且做出相對應的矯正和改善,
再增加一道複檢的工序,
家長事務本就繁忙,學生課業也十分繁重,學校事務也不在少數,診所以及醫護資源也更不是無限的
複檢回條繳交之必要,會對家長、學生、老師、學校、診所甚至政府機關,
造成不必要的時間(學生家長的時間)、金錢(掛號看診成本)、人事(學校事務處理成本)甚至醫療(健保資源浪費)的浪費。
因此個人建議:
仍要對學生實行視力健康檢查,但是發給結果通知單就即可了,
讓學生與家長知悉,做出相應之改動或調整矯正,
畢竟每學期都一次的回診,不會對已定型的視力造成任何改善,
所以需更改一定要向學校繳交視力檢查回條的制度
不只為家長學生省下時間金錢,更能節省學校政府人力資源,把健保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可以為學生節省時間
可以為家長節省時間
可以為學校省下人事處理成本
可以為健保資源做出節省,把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可以為眼科診所節省不必要的人事支出
可以為各層級的機關節省人事成本
可以為家長省下掛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