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oseph.W
檢核未通過
鑒於近日出現我國運動員公開穿戴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運動員衣著,儼然是加諸矮化及傷害對原本就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打壓之我國國家隊,身為代表我中華民國臺灣的國家運動員,出現矮化國家之行為,體育主管機關應有相關之規範及懲處,使代表國家的運動員負起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政府於國際賽事打壓我國已是行之有年,無視中華民國之存在,且主張“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之立場,嚴重損害我國國際地位及國格,在此背景下,代表我國之運動員實需明白,於國際賽事披掛我中華隊名義運動員出賽,即是代表我國出賽,任何有意無意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矮化我國的配合,及公開穿戴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運動員之衣著,都是對我國的自我矮化,不應被容許,更不應當理所當然。
故在此提議,體育主管機關應基於此情形制定相關規範,以保我國家尊嚴及國格,更讓代表國家之運動員及選手明白以國家隊為名出賽,不只是代表其個人,更是代表我國及2300萬全體國民。
假使我國運動員於公開平台或場合發表或穿著矮化我國的中國隊穿著之影像及言論,不論有意無意,政府和體育主管機關沒有加以限制及規範,勢必將影響後人效仿,且國民可能也在不覺中認為小提大作,殊不知我國國格即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漸漸矮化而不自知,制定相關規範,可讓運動員明白此重要性及嚴重性,也起到對社會之教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