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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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關近日蘇揆決定要發放振興券,又要花人民的納稅錢高達100多億(行政成本、製版費用、印刷費用等)去製作振興券,後續民眾又要去相關單位去排隊領振興券,這樣不是浪費時間、浪費人力以及防疫破口嗎?
2.振興券最低面額為200元,去小攤販、早餐店等消費,不能找零是不是又是一大困擾?
3.若全面改發現金,並提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全民去消費,這樣不是雙贏?
4.請將最後1600億的預算,改為全民發放1萬元現金或是更多,並請政府提供相關優惠措施,鼓勵民眾消費,一來可以省去製作振興券費用,二來可以振興更多小攤販、早餐店或需要振興的單位(人),三來避免市場攤販等還要再拿振興券去換現金。
5.或是政府製作一套振興APP,國民去註冊,註冊完畢即有現金10000元在App裡面,等同於現金,民眾就持APP去市場或小攤販等各大場所消費。
請全面改發現金,鈔票是最好的振興券,提供各項優惠政策,鼓勵民眾消費,是最好的振興經濟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