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fro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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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新生兒生育率創下新低,政府基於少子化危機推出的育兒津貼政策不應排除特定群體。考量到排富條款是上任政府多年前設計的方案,已不合時宜,因此建議執政團隊進行討論改進。
首先,從政府預算來看,根據107年綜所稅統計資料僅有約7%的國民是20%以上的群體不能領取津貼。而到明年8月對於93%國民的津貼調整幅度為100%。前者的預算影響明顯低於後者,以預算有限為理由排除特定人群並不合理。
第二,所有受薪階層都是透過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來獲得收入,並且誠實納稅。不同群體在繳交各項稅金,健保費,國民年金時已經差別課稅,若是在接受福利政策時受到差別待遇,並不符合政府所說的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最後,收入20%的群體僅是社會的中層,即使全心力投入工作,在台北也難以安心成家。這群體也是教育水平相對較高,離開職場的機會成本較高,並且生育率相對較低的群體。若福利政策排除中間群體,無異於是降低該群體生育意願,或是降低該階層往上流動性的可能性,將會導致中階勞動力的減少或外流,並加深本土勞動力M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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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