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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身心障礙須全天看護者聘請外籍看護之福利

提議者 Shirley

已附議2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8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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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3-02-09
檢核
2023-02-09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3-04-10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有鑑於身心障礙者聘請外籍看護照顧目前無任何補助及福利, 主要訴求為:

1.免除領有身心障礙, 評估後須全天照護者, 聘請外籍看護之就業安定費。

2.請衛福部補助外籍看護健保費。

目前政府提供長期照顧補助主要有兩個途徑。1.日間及住宿式照顧養護院:可依被照顧者的殘障等級及家庭總收入,申請補助,以中度殘障為例,可每月補助4000到12000不等。此補助無動產不動產的限制,只要家庭收入不要太高, 都申請的到補助。2.長照2.0:可依被照顧者的殘障等級,只要自付差額,此服務並無排富,一般戶如殘障等級高,半小時洗澡甚至只要自付60元不等。

上述兩個管道, 政府都有補助,且對於申請人的經濟狀況要求也不嚴格。但為何申請外籍看護無任何補助,且需被勞動部強迫繳納一個月高達2000的就業安定費,且雇主需自費外籍看護健保每月約1600。勞動部於111年10月又提高外籍勞工底薪,一次加3000元, 一般戶只能申請補助共6000!現聘請一個外籍看護每個月需支出薪水22500+2000就業安定費+1600健保費,每月基本費用就高達26000。對於一個一般戶而言, 長期下來是很大的負擔。需聘請外籍看護故也是不得已的,卻還要被比照公司行號繳交就業安定費!對弱勢族群也太不友善!雖然中低收入戶可免除就業安定費,但對於非中低收入戶此長照負擔也是很沉重。中低收入戶審查資格很嚴,全戶動產需小於200,每多一人多25萬, 就我上述所提其他管道的長照補助也沒有這麼嚴格!且300萬資產,聘請一個外籍看護每月基本費26000加其他雜支,至少4萬起,約不到6年就會花畢,且不能自理的身障人士大都壽命也很長,請問中低收入戶的標準來判定補助是否太嚴格!

 以目前台灣需被照顧的家庭,聘請外籍看護占大部分。雖然我們也可以嘗試其他管道來照顧家人,可獲得比較多政府資源,但是以目前安養中心素質,一個外勞大都照顧8到10位,且地方政府也無法確實管理安養院,大多家庭都害怕自己親人在安養院得不到好的照護,才聘請外勞。長照2.0主要為小時制的部分照護,只提供洗澡煮飯陪看診外出等等服務,對於一個需全天式的被照顧者根本不適用,且家人都有上班需求,無法全天照顧。如需聘請本國看護一個月需60000以上,且不太有本國看護可以提供長期全天式服務。基於以上,我們才會聘請外籍看護,我能理解一般工廠店家聘請外籍勞工,或經濟好的家庭聘請幫傭,因擠壓本國勞力需繳納就業安定費,但身心障礙者需比照辦理也太不合理,等於對弱勢團體還要加收稅金。

 近期政府很重視長照這一塊,長照2.0也很多家庭受惠。正如以上所言,因有需被全天照護需求,才會申請外籍看護,但政府完全對申請外籍看護這一個地方沒提供任何福利,且勞動部也沒有考慮會聘請外籍看護家庭為弱勢團體,比照一般勞工辦理,提升外看薪水及加收就業安定費!我認為站在身障福利的角度也太畸形。照顧失能家人對於非低收入戶家庭也是一個沉重負擔,還要被政府多剝一層皮!

 希望政府能正視以上訴求,減輕身心障礙者家人的經濟負擔!

利益與影響

減輕需要全天式被照護者家庭經濟負擔。

針對社會福利方面,目前身心障礙者聘請外籍看護佔多數,卻無任何補助,此兩訴求,可提升身心障礙者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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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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