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狐狸陳
已附議54 (時間已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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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內容:
勞工於勞保投保日起算,每10年可申請一次"人生充電假",可用於職場進修、學習第二專長、身心調養、實現理想、從事志工等等活動,請假期間薪資比照育嬰假給付。
請假規定:
1.採自由申請制,十年一期,期滿後可開始申請,勞工可自由選擇是否申請,如不申請無法累積至下一次十年。
2.雇主可自由決定是否給予請"人生充電假"之員工採留職停薪處置。
解決目前三大社會難題:
1. 促進原低階勞動力人口,在職場累積一段經驗後,可透過"人生充電假"方案,進修如管理、教學、研發等原本不擅長之技能,待其返回職場後可進階轉形成高等技術人才,其原本的職缺便可交由新進人員遞補,形成人力資源正向流動,提高整體勞動力產出。
2. 目前產業變化迅速,部分形象較佳的產業較易吸引人才投入,但勞工如投入後發覺其個人已不適合於該產業發展,卻常苦於無法中斷收入而不敢轉職,或學習第二專長,造成勞動產出不效率。且也造成部分產業求職人口過於集中,部分產業缺乏人問津的現象。如於上述問題之勞工,即可透過"人生充電假"方案,勇於追求其他的人生方向。
3. 目前少子化現象日趨嚴重,造成高等教育師資資源過盛,勞工如透過"人生充電假"方案即可選擇進入校園修習課程,部分高等教育機構可配合開設專班,緩解少子化後造成的高等教育資源過盛,高等教育師資可以投入在職教育,實質培養產業人才。高等教育師資培育不易,透過"人生充電假"方案可讓閒置的高等學府再發揮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