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博岳
已附議66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337個附議
近年台灣科技執法設備(含固定式、區間測速等)快速布建,然多處點位之設置理由、事故改善成效與必要性並未清楚公開,造成民眾質疑科技執法是否真正以「降低事故」為目的。此外,過度依賴固定測速設備,可能使交通警力無法適當投入巡邏、交通疏導與事故預防等更有效之職責。
同時,高階公務官員視察道路、交通工程等場合,常因維安與交管需求而清場封路,使決策者難以真實感受到民眾平日所面臨的交通問題,導致政策制定與實際路況產生落差。
基於行政透明、資源合理使用與交通安全改善的公共利益,本連署發起以下訴求。
二、連署訴求
【訴求一】要求交通部推動全國科技執法設備的「制度化合理性盤點」與資訊公開
我們主張:
公開每一處測速照相設備之事故統計、設置原因、評估資料與預期改善效果。
全國固定式與區間測速設備每 三年進行一次全面檢討,對無必要或無效益之點位予以調整、遷移或撤除。
制定統一標準,避免各縣市因標準不一而造成濫設或不透明。
【訴求二】要求交通部進行「科技執法、人力使用與道路改善」之成本效益分析
我們主張:
比較固定測速、智慧交通系統、道路改善與人力巡查等各措施之事故預防效果。
評估測速設備布建是否佔用過多警力,影響其他有效的交通執法與服務。
推動各縣市採用更平衡、非單一依賴科技設備的交通安全策略。
【訴求三】要求訂定「高階官員交通視察之交管指導原則」
我們主張:
視察行程減少不必要的封路與清場,避免干擾民眾交通。
讓官員能在合理安全下,實際體驗一般用路人的道路環境。
使道路決策更貼近民意與實際需求,提升政策品質。
我們的共同期待
我們相信:
✔ 科技執法應以「降低事故」為終極目標,而非流於形式或造成民怨
✔ 政府應公開透明,使民眾了解各項措施的設置原因與成效
✔ 交通治理應兼顧工程、教育與執法,而非只倚賴設備
✔ 決策者應真正體驗民眾的交通環境,才能做出更好的政策
因此,我們共同連署,要求交通部正視並採納上述改革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