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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屋稅政策(錨定公告房價 40% 年稅率)

提議者 Jin

已附議26 (尚餘52日)

尚須497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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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5-09-02
檢核
2025-09-0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中
空屋稅政策(錨定公告房價 40% 年稅率)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一、專案背景

 

臺灣空屋率偏高(部分區域超 10%),與民眾 “購房難、租房貴” 矛盾突出,現有調控難盤活閒置住房。

為緩解供需失衡,提出 “錨定公告房價 40% 年稅率的空屋稅政策”,以階梯稅收倒逼空置房入市,實現 “住有所居”。

 

二、核心內容與可行性

 

(一)技術層面

依託現有 “不動產 + 稅收 + 戶政” 系統聯網,自動核查房屋水電、租賃備案等狀態,識別空置房;

搭建線上申報繳費平臺,技術成熟,無需新增複雜系統。

 

(二)執行層面

財政部門牽頭征管,地方政府負責排查宣傳;對欠繳者追繳滯納金,年度評估空屋率並微調政策;

“自住 / 合法出租” 住房豁免,減少抵觸。

 

(三)成本與人性層面

依託現有系統,運營成本低;分階段提稅率(首年 10%,逐年增至 40%),緩衝短期衝擊;

租金收入免稅,激勵空置房轉化,易獲認同。

 

三、結論與建議

 

政策可有效盤活空屋,建議細化法律明確權責與認定標準,加強 “40% 稅率僅針對空置房” 宣傳,同步規範租賃市場,穩租金惠租客。

甚至可降低租金收入的稅率極低或0。

利益與影響

四、核心利益

(一)對民眾

租房成本降 15%-20%,購房選擇增多;

減少資源浪費,保障住房權益。

 

(二)對市場調控

精准打擊投機,避免政策空轉;

自動化監控降人力成本,動態適配市場。

 

(三)對社會治理

引導理性購房,減少資源浪費;

緩解住房矛盾,模式可複製至其他資源領域。

 

一、潛在影響

 

(一)對業主

定位功能或涉隱私,需明確適用範圍;

高稅率或引發爭議,分階段執行緩衝;

需防 “虛假出租”,加強備案核查。

 

(二)對住房制度

避免過度依賴系統,保留人工復核通道;

完善法律銜接空屋稅與房產稅,防制度衝突。

 

(三)社會成本與可及性

從空屋稅收入劃運維經費,保障可持續;

為老年、偏遠地區業主提供線下申報服務,避操作障礙。

執行時間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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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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