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AKUKIN
已附議72 (尚餘29日)
尚須4928個附議
一、修正條文建議方向
(一)新增「合規吸菸室」制度(取代全面禁菸)。
修法建議:
允許大專院校在符合條件下設置:
密閉式負壓吸菸室(Designated Smoking Room)。
參考日本密閉式負壓吸菸室標準,明訂:
1.完全獨立空間(不得開放式)。
2.負壓設計(防止煙霧外洩)。
3.每小時換氣 ≥ 10 次。
4.空氣須經高效過濾(HEPA+活性碳)。
5.出入口設置氣閘或自動門。
6.不得設於人流密集區(如教學大樓入口)。
(二)法律定位修正
現行:「全面禁菸場所」。
修正為:「原則禁菸+例外合規吸菸室」。
預期效果:
吸菸行為「集中化」。
校園二手菸暴露「可控化」。
減少偷吸與環境污染(菸蒂問題)。
(三)建立校園分級管理制度
分區概念:
區域類型 - 管制方式
教學區、宿舍、室內公共空間 - 全面禁菸
戶外一般區域 - 原則禁菸
指定吸菸室 - 合法吸菸唯一場所
重點:
「只有吸菸室可以抽,其餘全面禁止」
(四)強化執法機制(避免制度空轉)
修法建議(明訂學校義務):
1.設立「菸害管理專責單位」。
2.定期巡查(可結合校安或環安單位)。
3.建立違規通報機制(匿名檢舉)。
(五)罰責強化
在「有吸菸室前提下」:
非指定地點吸菸 → 提高罰鍰。
累犯 → 校內紀律處分(如記過、強制講習)。
核心邏輯:
退讓給了出口 → 就要能嚴格管理並加強宣導,吸菸應去吸菸室,二手煙不外露。
(六)同時並用戒菸誘因機制(補足現行最大缺口)
建議措施:
推動「戒菸獎勵制度」,如:獎勵金制度,以及目前的戒菸比賽擴大。
日本經驗:
分煙+戒菸並行,比單純禁菸更有效。
(七)修法補強
明訂:
違規取締須符合比例原則
建立標準作業流程(SOP):勸導 → 記錄 → 處分。
二、 強化「合規吸菸室」的技術與維護標準
除了提到的負壓與換氣次數,建議增加「維護責任」與「環境監測」的具體要求,以消除非吸菸者的疑慮:
即時監測數據公開:建議修法明訂吸菸室外須設置液晶螢幕,即時顯示內部的 PM2.5 濃度、負壓數值及換氣狀態,確保過濾系統運作正常。
清潔維護 SOP:明訂吸菸室的清潔頻率與菸灰處理流程,避免吸菸室本身成為校園內的髒亂點或異味來源。
空間容量管制:根據換氣效率設定「最大容留人數」,防止室內菸霧濃度過高導致過濾系統過載。
三、 法律定位的細緻化:從「禁區」轉向「路徑管理」
現行法規多採「點、線、面」的全面封鎖,建議引入「移動路徑」的概念:
吸菸室位置選址原則:修法建議應明訂吸菸室需遠離校園主幹道、通風口及學生必經之路(如餐廳、圖書館旁),以落實「不讓非吸菸者路過吸菸室」的原則。
室外引導標誌:參考日本做法,校園內需設置明確的引導標誌,告知吸菸者最近的合法吸菸室位置,並在標誌旁加註違規受罰的警語,達成「導流」效果。
四、 執法機關與科技防範的結合
為了避免「制度空轉」,建議在強化執法機制中加入科技輔助:
科技執法應用:允許學校在經常性違規的熱點(如頂樓、廁所、教學大樓後方)安裝菸霧感測器或 AI 影像辨識,並與校安系統連動。
校園自主管理積分:建議修法鼓勵學校推行「校園自主管理評鑑」,表現優異(違規率低、環境整潔)的學校可獲得政府補助金或減免相關行政負擔,將管理壓力轉化為動力。
五、 補足戒菸誘因的「實質化」建議
除了獎勵金,建議增加與「校園生活」更貼近的誘因:
健康信用機制:若學生參與戒菸輔導並定期檢測合格,可抵免通識教育時數或服務學習時數。
醫療資源整合:明訂設有吸菸室的學校,必須與鄰近醫療院所簽署「戒菸綠色通道」,讓有戒菸意願的學生能快速獲得專業醫療諮詢與藥物補助。
六、 增加「退場機制」以強化社會正當性
這是一項實驗性的政策調整,建議加入「滾動式修正」條款:
定期評估條款:建議修法中加入「試辦期」或「落日條款」。若學校設置吸菸室後,校園整體菸蒂數量未減、校外檢舉案增加,則撤銷該校設置吸菸室的許可。這能迫使吸菸團體與校方共同維護制度。
一、預期政策效益
1.對非吸菸者二手菸暴露明顯下降。
2.校園空氣品質提升。
3.對吸菸者行為合法化(降低衝突)。
4.提高進入戒菸輔導機率。
5.對學校管理執法明確(不再模糊)。
6.減少違規、環境髒亂及抽菸地下化的問題。
二、 預期效益的數據化支持(建議補充方向)
在政策效益中,可以多著墨「社會成本」的降低:
降低行政成本:相較於現行「捉迷藏式」的執法,集中管理能大幅縮減校安人員巡查的時間成本。
降低火災隱患:明確的吸菸區域與專用菸灰收集設備,能有效減少因亂丟菸蒂引發的校園火警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