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joanwu2005
已附議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97個附議
建議:
1、逾期卡款長達一個月,連續逾期記錄達六個月以上,將逾期記錄提交至徵信中心。
2、因工作、長期旅遊等因素,只要有相關記錄,即可消除上開逾期記錄。
1、徵信中心記錄是各家銀行在審視是否貸款於客戶的重要參考依據,其關係到貸款與否、利率以及成數,其影響的至少數百萬以上,而銀行常以民眾小額信用卡逾期超過五到七天,即將民眾的逾期資料上傳至徵信中心 實已違反比例原則。
2、而小額信用卡民眾在逾期已經受到逾期利率、違約金、停卡等處罰,如再加入徵信中心的部份,等於一事多罰。
3、銀行應善盡通知的義務。
4、考量國人赴外工作及長期旅遊的習慣,上開的逾期應可附相關資料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