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台灣民族自決
已附議6 (尚餘6日)
尚須4994個附議
近年公共事件中,當涉及社福體系、弱勢照顧或捐款爭議時,社會討論常快速轉向道德譴責與輿論動員,但制度層面的檢討與修正機制相對缺乏。本提議建議,應從制度設計層面補強以下事項:
建立社會安全網的風險分級與回饋機制
針對高風險社福工作,明確區分「制度可控風險」與「不可避免風險」,避免事後以結果否定整體體系。
建立事件發生後的制度性回饋流程,聚焦制度修正,而非單一個案責任歸屬。
強化公共事件的制度檢討程序,而非僅停留於輿論監督
當涉及社福或公共安全事件時,由主管機關主動公布制度檢視項目、改善進度與資源配置調整情形。
將公共討論導入制度問責與政策修正,而非僅依賴網路輿論壓力。
建立情緒性輿論與制度監督的分流設計
在公共溝通中,清楚區分情緒宣洩與制度監督的功能,避免前者被誤認為已完成監督責任。
引導公民平台的討論聚焦於「制度是否改善」、「資源是否補足」、「流程是否修正」。
對制度面的影響
有助於將公共事件轉化為制度學習與風險管理的素材,而非一次性輿論消耗。
降低社福體系被要求承擔不合理「零風險責任」的壓力,提升制度穩定性。
對第一線工作者與服務對象的影響
減少因輿論情緒導致的過度究責,避免基層人員承擔結構性缺失的後果。
促進資源與制度修正真正回到需要被保護的弱勢族群身上。
對公共討論品質的影響
使公民參與不僅停留在情緒表態,而能實際影響政策設計與制度改善。
強化「制度監督」而非「道德動員」作為公共參與的主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