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警專、警大畢業之學生,在校期間應有合理的公職年資計算,方為合理。

提議者 周帥哥

已附議4011 (時間已截止)

尚須989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8-02-12
檢核
2018-02-1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4-14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警專及警大畢業之學生,在校期間為何沒有像軍校畢業生一樣有合理的公職年資計算,不管警專或警大於寒、暑假期間均須至各單位實習,且於國家社會發生重大治安事故時,亦須隨時待命整裝出發,例如:早期的520事件或是各項街頭示威遊行,都是使用警專生當備用的警察人力,跟一般正職警察人員一樣,站到第一線執行勤務維護治安,這與正職警務人員有何不一樣,所以不知可否研議應比照各軍官學校的學生一樣有其年資計數(兩年受訓期間算一年的年資或是4/1),因為這樣子的話方符合比例原則。

利益與影響

對於警專生來說,這是未來退休或另有規劃時,享有的權利是不一樣的,希望相關部會可以重視。

126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您也許感興趣的點子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眾開講政策還有...

您也許感興趣的審計議題還有...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