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Rita
檢核未通過
環保局在工作時間(8:00~17:00)去受理被檢舉排放汙染源的現場,但有些工廠排放汙染源時間都在稽查人員下班後(深夜或凌晨),無法現場採樣、取締而遏止其行為。且檢舉工廠汙染的報案程序過於繁瑣,如:污染者電話、負責人、提供圖片檔以及所需資料等一般民眾無法取得的資訊,導致無法順利通報,因而放棄檢舉,使得工廠得逞。
1.環保相關部門能夠用更多人力資源(如成立相關小組或專案)去處理民眾所檢舉的環保汙染案件。
2.簡化民眾檢局程序,使其能夠即時報案,不讓黑心工廠有機可乘。
3.工廠不再排放大量或有毒廢氣、廢水,使地球更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