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文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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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原由與背景】
台灣央行利率水準20年來,始終處於極低利率水準,以藉此刺激經濟發展,然而因為 貨幣寬鬆政策、金融管理機制不周全,銀行資金氾濫(俗稱爛頭寸),使得銀行以放貸資金為主要目的去化資金,不顧居住正義,造成投資客大量從銀行借錢 (一般房貸、信貸、裝潢貸、增貸(銀行重新鑑價)、轉貸、寬限期),進入房地產市場炒作土地與房地產等資產價格,導致台灣房價所得比20年來持續暴漲!! 人民痛苦指數增加,空屋率暴增而基層人民卻望屋興嘆。
更糟糕的是,以低利率刺激經濟發展,經濟成長的果實卻沒有回流到全民身上,經濟成長的財富效果只停留在富有資產階級與少數產業,造成貧富差距不斷擴大,世代階級對立,年輕族群被剝奪感極為嚴重!!
此外,適逢全世界遭遇烏俄戰爭、COVID19疫情影響所帶來之通膨影響,世界各國為降低通膨之影響,紛紛以升息之貨幣緊縮政策來打擊通膨,然而台灣央行在 CPI 指數被低估、失真的情況下(例如租金調查失真樣本數偏頗、能源高漲之價格由國營或民營化公司承擔吸收),錯把 CPI 指數作為貨幣政策未來施政方向的重要依據,使其利率升息幅度相較於世界各國是非常小的幅度(半碼~一碼),造成資金外流,輸入型通膨增加,人民荷包縮水,痛苦指數再加劇!!
【提案建議與要求】
1. 因應輸入性通膨持續飆漲而CPI指數卻失真的情況下,台灣央行應每季理事會至少升息一碼以上(各天期存單申購發行利率需足額調升),直到核心CPI連續3個月低於2%始能停止升息。
(核心CPI = CPI 剔除食物類與能源類價格, 因食物類與能源類價格波動大,容易受到季節性因素或偶發性事件的影響,扭曲真正物價狀況。 為了能真正觀察到一般消費物價的變動走勢,主計處另行編製剔除食物類與能源類價格的消費物價指數, 稱為核心物價指數。)
2. 中央銀行應參考世界各國訂定中性水準利率,並且應明訂市場之中性水準利率,如市場隔拆利率、定存單利率都應依據遵照中性水準利率執行,並且中性水準利率應大於年均核心CPI,此外中性利率水準之訂定亦應將房地產價格漲幅納入考量範圍,如此才不會使民眾產生通膨預期,降低通膨實際之影響,實質利率也才能保持不落入負利率,也避免資金過於寬鬆 !!
1. 升息可以降低資金外流速度,台幣不會劇烈貶值,降低輸入性通膨之影響,使民眾對於通膨預期幅度減少,降低整體通膨影響經濟層面與人民實質所得!!
2. 升息可以抑制資產價格炒作,使得房地產市場不再暴漲! 正所謂: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3. 制定中性市場利率水準,有助於健全貨幣政策不過於偏頗,使銀行資金不過於寬鬆,減少資金炒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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