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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酒駕在台灣消失~ 以現有罰款金額為低消~ 若違規者為自有車輛~ 且月收入高於低消~ 罰金擇高罰款~

提議者 0605

已附議58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42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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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6-10-09
檢核
2016-10-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6-12-11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我提議交通違規罰款~ 有低消無上限~ 以現有罰款金額為低消~ 若違規者為自有車輛~ 且月收入高於低消~ 罰金擇高罰款~~~

以現在的基本薪資20008元, 第一次酒駕4.5萬, 已經快二個月的薪水, 可是對於一些有錢人來說, 搞不好只是一餐的消費? 請問他們會怕嗎??

 

如果以 薪資當作標準? 年收入120萬罰款二個月薪資= 24萬? 那些有錢人才會痛~~ 

不要跟我說,這樣會很多人逃漏稅? 以我的經驗,很多有錢人的收入, 已經是低報到低報~ 意思就是: 他們的收入, 往往不只台面的這些~~~所以二個月的罰款他們還不一定會痛??? 懂嗎???

 

 

利益與影響

政府負債這麼多錢~ 台灣勞工這麼低薪~ 本來就應該要找有錢人挖財源~ 更不用說他們是違規的罰款~~~如果他們守法? 也罰不到他們阿~~~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交通部 

協辦單位 內政部 

1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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