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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計畫區停車場用地開放興建社會住宅

提議者 Bill

已附議24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76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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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1-01-25
檢核
2021-01-25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1-03-26
都市計畫區停車場用地開放興建社會住宅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社會住宅興建數量不足,在都會區最主要的原因是【用地取得困難】,目前路外停車場如果興建立體停車場大樓,如果沒有多目標用途,一般很少超過12樓。

 如果政府能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附表「甲、立體多目標使用」,將停車場用地多目標用途增列「十四、社會住宅」,即可在精華市區,找到更多用地興建社會住宅。(但應增列禁止興建於停車場用地之社會住宅轉賣民間)

利益與影響

增加社會住宅興建用地,同時提高立體停車場夜間使用率。(社會住宅租戶可能有承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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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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