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c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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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不可將第二外語納入必修
學習語言是需要環境以及時間的,但現在高中的第二外語課程一周大概只有一到兩節,學習效果實在有限(想想看英文一周四、五節都學不好了),只能學到皮毛而已。且普遍台灣人還是較重視英語,並未有第二外語的環境,因此許多人考完即忘。
高中許多學生學英語都有很大的困難,實在是沒有多餘的心力再學一個完全陌生的語言。若要說一開始只是在培養興趣的話,那我只能說,這樣要強迫修學分的方式只會讓人壓力越來越大,進而越來越排斥這個語言。
我認為第二外語只能排在選修的部分,讓本來就有興趣的人去讀,而沒什麼興趣的人可以花這一、兩節的時間去鑽研別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