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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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是國際間推廣注重人權的組織。
國際人權組織支持性交易非罪化
國際人權組織多次在國際間提到,性交易如果合法化,性工作者才能享有更好的法律保護和人權。
該組織認為性交易非法只會讓性工作者陷入危險之中,性工作是一種工作,而妓女和妓男則是勞工,
合法化之後性工作者能受到法律保護,而不是受到法律懲罰。性交易合法化之後,性工作者能享有勞工退休金、工作安全保險、醫療保險,而且性工作者受到傷害時能報案受到警方保護。
性交易合法化才能保障人權。
台灣是一個注重民主人權的國家,故,希望台灣能多注重[性工作者]的勞權和人權,將性交易合法化。
就像人民能夠自由戀愛、除了以往的男女戀愛之外、不論是男男戀愛或是女女戀愛、自由的在街上行走,自由的吃飯一樣,這都是基本人權之一。
性交易也屬於人權之一,性工作者應當享有法律保護,勞工權力。
政府想規範性產業是沒問題,但不能讓性交易處於完全非法的狀態,這不合理,規範和直接定為一種犯罪,是不同的。台灣目前沒有任何合法性工作的管道。
希望能做出以下法律改革。
一、若地方政府沒有提供合法性交易區域,性交易不能處行政罰,和懲處,只能做勸導。
二、若地方政府有提供合法性交易區域,在區域外才能進行行政罰,和懲處。
三、提供合法化管道,讓性工作者能享有基本人權。
一、更注重性工作者的民主權力
二、更注重性工作者的人權
三、保障勞工的權力
四、合法化之後性工作者更安全
五、性交易沒有受害人,應合法化
六、國家的人權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