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阿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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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
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汽車不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項。
最近社會上出現多起行人闖紅燈案件
一.行人霸王條款 慢跑男闖紅燈被撞竟是騎士肇責大https://udn.com/news/story/2/2288714
內容是慢跑行人行經人行道未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滿跑導致駕駛員車禍.
二.客運司機5個月撞死2行人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21856
蔡姓客運司機在新北市新店區撞死一名違規穿越馬路的黃姓婦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不料,去年9月12日下午,蔡男駕駛客運沿北市公車專用道行經仁愛路三段、復興南路口時,張姓7旬老翁疑似為了趕上公車,突然闖紅燈快跑穿越行人穿越道,蔡男來不及煞停.
很明顯都是行人違規在先.
三.闖紅燈走斑馬線 男被撞仍獲賠194萬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116/543179/
高姓香港籍男子2010年間來台,走路行經台北市南京東路公車專用道,因闖紅燈遭306號公車撞倒,肋骨斷4根、右腎挫傷,共住院58天,他求償496萬元,法官認為,高男雖闖紅燈. 高姓男子很明顯也是闖紅燈在先.會不會刻意來台詐騙??
四.行人最大!車撞闖紅燈行人 罰鍰多12倍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330/583499/
警方表示,行人闖紅燈雖違規,但車輛不禮讓行人,仍可能吃上罰單.也是行人闖紅燈!!
以上四案例可以發現汽機車暫停讓雖然是必須,但是必須建立在行人守法的前提之下,建議修法加入因果關係,避免更多行人可能利用此漏洞詐騙汽機車駕駛員.
如果遇到不遵守規定而過馬路行人,應該由行人百分之百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