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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修法針對精神病患犯罪者的監護制度做年限延長及後續追蹤

提議者 Angry hippo

已附議7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92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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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07
檢核
2020-10-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06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建立功能完善的協作平台,連結相關司法、醫療等機構  

2.落實監護制度審查,並於必要時將監護時限延長  

3.後續追蹤,依症狀定期回診並開出診療證明

4.增加監護制度經費,避免人員設施不足問題

5.將獄政矯治體系納入精神醫療網絡  

利益與影響

  1. 資料流通,使各部門資料流通,政府可確實了解個案接受治療的狀況,並適時作出評估及調整。
  2. 避免犯罪者於刑滿釋放後,再次因精神狀況犯罪。
  3. 解決監護人員專業訓練不足,無法妥善照顧精神病患犯罪者。
  4. 於根本做起,解決精神病患犯罪根源問題,給予適當輔導。

2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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